康复后,这些人群要小心二次感染******
目前很多新冠病毒感染者逐渐康复,然而,不少人担心,如果新冠病毒的毒株不同,是否会再次感染。为此,科技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请他就新冠病毒二次感染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转阴后3—6个月内发生二次感染概率较低
“再次感染新冠病毒的概率主要与人体免疫水平、病毒株变异以及后期个人防护有关。”张伯礼说,相较于早期变异株,奥密克戎可能引发更多的突破性感染和重复感染。
不过张伯礼表示,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虽然尚未有大样本人群证据显示奥密克戎变异病毒株感染后持续免疫的具体时间,但在新冠病毒感染后,人体免疫系统已在发挥作用。根据当前临床观察,感染后3—6个月内发生新冠病毒二次感染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
与此同时,很多人担心二次感染新冠病毒会加重症状。对此,张伯礼表示,二次感染新冠病毒的症状与是否有基础疾病、病毒感染剂量以及个人身体状况等多种因素相关。但从目前多数报道来看,由于机体已产生免疫力,第二次感染的症状一般会较上次轻。
不过,他强调,也有少数研究报告显示,与仅感染过一次的患者相比,再次感染的患者出现并发症的风险更高,包括肺部、心血管、糖尿病、胃肠道和神经系统等并发症。
建议康复六个月后接种新冠疫苗
“虽然短时间再次感染相同新冠病毒变异株的可能性不大。但免疫力较差的人群容易反复感染,包括老年人、婴幼儿、有基础疾病的人群以及免疫缺陷人群,短期内存在二次感染的风险,特别是面对新的变异株时。”张伯礼介绍,医生、护士等高风险岗位的人群,所处工作环境传播风险高,接触变异毒株多,工作强度大,二次感染的风险较高。
“为了避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再次感染,转阴后也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张伯礼强调,“阳康”6个月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最好采用序贯策略,注射异种疫苗,以强化免疫屏障。
对于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而言,预防二次感染最好的办法仍是落实好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注意休息、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特别是对老年人和儿童“阳转阴”患者,应当注意保暖,尽量少聚集,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营养饮食,增强免疫力,尽量降低再次感染的风险。
如果出现再次感染,一定要首先分清“复阳”与二次感染。“复阳”发生在转阴后2—3周内,患者一般无明显临床症状,主要是体内残留病毒片段检测出的阳性,一般没有传染性;而二次感染一般发生在首次感染后数月至一年内,相当于一次新的感染,一般有临床症状出现,并且病毒核酸载量较高,具有传染性。
“‘复阳’患者一般无需再治疗,注意休息,合理膳食和营养即可。”张伯礼提醒,二次感染的患者需再次进行规范治疗,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我隔离,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记者陈曦)
从习近平眼中“最大的人权”,读懂当代中国的人权观******
(近观中国)从习近平眼中“最大的人权”,读懂当代中国的人权观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 梁晓辉)在今年联合国大会期间,一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关于中国人权观的主题边会引发外界关注。名为“以人民为中心: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价值遵循”的这场研讨会,再次将中国的人权观带入世界聚光灯下。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这句话,是中国人权观中为人熟知的论述之一,被认为是“以人民为中心”当代中国人权观的集中体现。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形塑着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外界注意到,“人民”是习近平在论述人权时的高频词,如他在谈及人权普惠性时指出“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谈及人权主体性时表示“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贺海仁认为,当代中国的人权观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紧密相连。用最大人权观表达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国家制度、深入践行小康社会工程和从容应对人类重大危机,充分展示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权利实践和权利方法。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初心。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解决人民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入手,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贯穿政策制定的全过程,落脚于提升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着眼于“人民幸福生活”这一最大的人权,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着眼于消除“贫穷”这一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威胁生存权、发展权等首要的基本人权时,中国全力应对,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妥善应对人类重大危机,从中都能看到‘以人民为中心’中国人权观所发挥的作用。”贺海仁说。
“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十年间,中国人权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在不断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也更注重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提供助益。
习近平曾强调,“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义之所在,天下赴之”。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现任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中国关于人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全球人权治理的立场和主张,与中国的人权实践紧密相关,外界将其视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有机组成部分。
作为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近十年,中国展现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全球人权治理姿态,既参与具体的人权事务,也通过对外援助、抗疫合作、减贫合作等助力他国改善民生,更通过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等,致力于“兼济天下”“天下大同”。
回顾这十年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成效,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尤其关注到中国人权观给世界带来的启迪。
当今世界,人权话语权被少数国家所垄断,其概念遭到任意解释和滥用,有时充当政治武器,有时又成“双标”借口。在此背景下,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强调,人权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
习近平鲜明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
常健认为,中国推崇的是一种平等、开放、包容的多元人权观,在世界人权认知中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也有助于将人权议题从对立和对抗中解放出来,同时更给那些想探索本国人权发展模式的国家带去启迪。
有评论认为,中国所秉持的人权观,也与中国在民主和现代化上的认知同步:“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现代化道路并没有固定模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能削足适履。”基于此,中国近些年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成为在民主和现代化道路上不断积累和探索出的成果。
而当代中国的人权观,亦是中国在人权领域不断探索和积累的成果。“从中国自身看,它行之有效,从世界看,它带来了启迪。”常健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